桂平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介于北纬22°52′-23°48′与东经109°41′-110°22′之间。桂平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为贵港市所辖,曾长期为州府驻地(称浔州)。桂平历史悠久,秦汉时隶属桂林郡,自南北朝的梁朝始沿桂平建制,1994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总面积4073平方公里,总人口160万。桂平市是国务院批准全国首批对外开放旅游区之一,拥有西山、龙潭、金田起义地址三个国家级名胜古迹,以及大藤峡、东塔等一批丰富多样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其中西山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田起义旧址为国家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吸引众多中外游客。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城区东北9公里处建有广西第一座北回归线标志公园。以桂平为中心,在其周边还有大平山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点。桂平市是一座具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的古城。震憾中外的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就发生在这里。她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最早对外开放县之一,是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百强县,是中国著名的”荔枝之乡”,被誉为西江流域上的一颗明珠。桂平市北回归线横贯市境中部,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4摄氏度。景观:西山大藤峡/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大平山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桂平市中山公园、北回归线公园、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东塔、白石洞天、罗丛岩。
桂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